江门翻译公司 江门翻译公司 江门翻译公司
123

2017年我市城乡医保参保方案公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江门翻译公司推荐阅读,版权归所有者所有,转载如有侵权,烦请告知删除!

    江门日报讯 (记者/赵可义 实习生/伍泳琳)日前,市人社局公布了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新年度城乡医保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和参保缴费办法。据悉,2017年我市城乡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0万元,在定点门诊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每年可报销150元。

    根据《方案》,2017年我市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150元增至200元(个人缴费中包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在扣费期内确保扣费账户内有足够金额扣缴参保费。同时,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门诊医保待遇标准保持不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为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为40%。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以上的,在上述支付比例上增加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为15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5%。

    按规定,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17年城乡医保集中参保扣费期。学龄前儿童(含本市户籍新生儿和在本市参保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当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含当年退休人员,即正常就业人员在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年可申请中途参保)、退伍军人、刑释人员、户籍新迁入人员、新转入江门就读学生和未参保的困难居民中途参保办理的,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困难居民(低保对象、重症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低收入重病患者、农村五保户、困难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及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经审核符合条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在医保年度内可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学龄前儿童参保,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的新生儿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城乡医保待遇(跨年度的须交纳发生医疗费用所属年度的全年城乡医保费)。此外,在本地参保的异地务工人员新生儿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城乡医保待遇。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系统将自动识别其是否已参加职工医保,若已参加职工医保,则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医保。


热门城市:
区县翻译 :

在线客服

QQ客服一
在线客服QQ10932726
QQ客服二
在线客服QQ10932726
QQ客服三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