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出组合拳向水污染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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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实体法保护潭江水质
2016年,市政府印发《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等10项共36条水污染防治行动措施,正式向水污染宣战。
在去年5月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市环保部门多次前往各市(区)调研、组织专家研究讨论,前后三次审议,《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终于通过,于昨日起开始施行,这也是江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首部实体法。
为有效地保护潭江流域水质,《条例》设定了一系列制度、举措,比如建立流域水质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河(段)长约谈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等,这些制度从顶层设计上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地方特色。
“河长制”首度考核动真格
今年11月,市环保局例行公布第三季度潭江流域“河长制”水质情况,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对排名后三位的“段长”(鹤山市址山镇、开平市水口镇、台山市大江镇)作出预警提示,同时对其它水质恶化、污染指数不降反升的9个断面段长进行提醒。
这是去年7月江门实施潭江流域“河长制”迎来的首次“大考”,三位排在末位的镇长被警告。随后,三镇迅速行动,找出污染水质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且在截污处理、畜禽养殖巡查方面、防止企业偷排等方面下功夫,寻求水质朝好的方向改变。这也是“河长制”考核实施以后,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市区首批黑臭水体确定
针对污染较为严重的黑臭水体河涌,今年年初,我市制定了《江门市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业、农业、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源控制和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并确定蓬江区天沙河、杜阮河,江海区麻园河、龙溪河(马鬃沙河),新会区会城河、紫水河6条河流为黑臭水体,这是市区首批黑臭水体,每段黑臭水体都明确整治目标,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并向社会公布。
这是我市今年向水污染“宣战”的又一大动作,目前各级环保部门已经开展黑臭河涌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排查,污染源信息公开也全面公开。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污染源信息将定期更新,市民朋友如果想要了解自己住的附近有哪些污染源,都可以在市环保局官网看到。
污染环境案犯首获实刑
今年1月由江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市环境保护局联合破获的蓬江区荷塘镇一无证电镀厂涉嫌环污染境罪一案,10月份在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电镀厂经营者詹某因犯污染环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据悉,这是我市首例案犯被判实刑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市铁腕治污、重典治乱的坚定决心,表明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污染环境犯罪“零容忍、严打击”的强硬态度,同时,起到了“严惩一起、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结合“两高”司法解释,我市加强了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今年1—9月,全市实施五类案件共56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宗,罚款总额83.155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6宗;限产停产案件2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宗;全市和市级环境投诉事项数量同比分别下降0.1%、26.7%,公众环境权益保障力度不断加强。
(江门日报见习记者/范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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