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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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4日(星期三)在江门召开。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江门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江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预算草案,批准江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市本级2017年预算;
4.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8.选举江门市市长、副市长;
9.选举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0.通过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11.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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