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土地管理获省表彰获1100亩用地指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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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近年来,我市始终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近日召开的广东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市获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三等奖。此外,由于我市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成效较为突出,全市共获得1100亩用地指标奖励。
我市耕地面积逾300万亩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多种措施,推进耕地保护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辖区内耕地红线不触动,数量不降低,质量有提升。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市耕地面积为317.35万亩,高于我市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中294.15万亩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基本农田总面积为270.13万亩,高于我市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中258.27万亩考核指标。我市还顺利完成了2014年度22.54万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去年,我市加大了耕地质量建设,通过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建设,改善了灌溉及机械化作业条件,提升耕地质量;通过大力推广稻草还田、冬种马铃薯增肥改土、冬种绿肥等技术,并在马铃薯种植上全面使用有机肥,蔬菜种植上大面积推广有机肥,促进地力培肥及土壤改良。我市还对耕地质量等级进行调查评价,建立耕地质量年度更新制度,跟踪质量等级提升情况。
去年“三旧”改造
实现节地面积1220亩
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提高土地利用率显得尤为重要。据初步统计,我市2015年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764亩,比2014年下降5.63%。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一直严格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的用地标准,对进入我市的工业项目按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把关。将项目的投资强度要求、开工、竣工时间,违约责任等写进土地出让合同,通过合同约束,对违约项目进行查处,并且每三年对用地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确保优质项目落户我市产业园区,提高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此外,2015年,我市继续从存量中找增量,稳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据统计,2015年全市完成“三旧”改造项目27个,共计1690亩,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1550亩改造任务,实现节地面积1220亩,节地率达72.17%。
“十二五”高标准
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建设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为112.49万亩,目前已按照省的要求完成了各年度、各阶段的工作任务。2012年度至2014年度共计90.10万亩工程建设已经竣工,2015年度22.44万亩的建设任务已经提前部署,部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其余项目正在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方案。此外,我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也已经开展。
市国土资源局表示,为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我市首先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建立了江门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江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作为各市区开展工作的依据。我市还建立了巡察抽查和督导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市(区)相关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导。
此外,我市注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将建设进度一周一统计,一月一通报,对建设进度较慢的市(区)进行现场督导;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责任,对管理组织不到位,偷工减料,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全市通报,取消其以后参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投标资格。
江门日报记者 刘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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